關於2015屆畢業生申請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通知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財政部、教育部決定自2009年起🙆🏽♂️,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學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2015屆畢業生申請基層就業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已經啟動,具體安排如下:
一🪃、申請條件📛:
畢業後在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2015屆應屆畢業生。(對暫不能落實工作崗位或實際工作地點尚不明確的應屆畢業生,本次無需報送🔁,待材料補充完整後再報送。)
二、申請方式✊🏼:
學生登錄上海學生資助系統(https://xszz.scsa.org.cn)完成在線申請、上報。
三、報送材料:
1.《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2.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復印件
3.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需提供和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復印件或提前還款結清單◾️;
4. 對存在選調分派等情況需要二次定崗以及雖不存在二次定崗,但無法直觀鑒別工作地點的畢業生🍌,申請時應當出具能夠證明從事的工作崗位及實際工作地點符合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該材料需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加蓋公章並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可在學生處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下載規定表格)🤷🏿♂️。
以上申請材料均為一式兩份
四、時間安排🤸:
1.學生通過系統審核後於10月15日前將相關申請材料寄至各二級學院
2.各學院匯總整理後將學生材料於10月19日前交至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上海電力學院學生處
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7日
註:1.中西部地區指🪸👩🏽🚀:
西部地區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中部地區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
2.基層單位是指:
(1)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2)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3.申請學生確保本人聯系方式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