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總則
外國留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嚴格遵守上海電力學院的各項規章製度,努力學習,爭取做到不請假、不缺勤。
二. 請假規則
(一)請假分為病假✨、公假和事假三種。
病假:因留學生本人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請病假時須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
公假:因參加市級及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並經有關部門證實後確實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事假:因留學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留學生不得請事假🙈。
(二)留學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三)無論請假時間長短🧶,必須履行請假程序。
三. 準假權限
(一) 二學時以內(含二學時)的請假,由任課教師審批🚴♀️;
(二)一天以內(含一天)的請假🧎🏻♀️,由留學生輔導員老師審批;
(三)一周以內的請假,由二級學院審批;
(四)考試期間(包括補考、階段性考試等)留學生一般不得請假,如遇特殊原因(如病假等),無論請假時間長短,必須報教務處審批🥫。
四. 請假程序
(一) 留學生必須填寫請假單, 填寫包括請假的理由👨🏽✈️、請假的天數和銷假時間等信息🧑🏻🍳👘。
(二) 因病請假,必須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因公請假,必須提供學校相關部門的證明✦;因特殊事情請假必須提供有關證明或擔保人意見。
(三) 按照準假權限不同,分別由任課教師、留學生輔導員、二級學院、教務處逐級審核,經同意後🕠,留學生方可離校或不參加教學等集體活動🐫。
五. 銷假
(一) 請假期滿🧖🏼♀️👭,留學生必須及時到相應管理部門履行銷假手續🪳,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處理。
(二) 逾期不能銷假的留學生,必須提前履行補假手續,補假手續同請假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