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表彰本市各級教育招考機構🆖、個人以及為本市教育考試招生改革做出貢獻的機構與個人➛,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2016年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華強教育專項基金“華強獎”評選工作的通知》精神,經推薦申報🕓,上海電力學院招生辦公室被推薦為2016年“華強獎”集體獎項提名候選對象。
為充分發揚民主,廣泛接受監督,特此將提名對象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為🐰: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7日
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可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聯系電話:35303793。
我們將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履行保密義務😔。為便於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請在反映問題時,提供具體事實或線索,並請提供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將核實情況作反饋🏄🏻。
上海電力學院學生工作部(處)
2016年11月1日